申請歸化美國公民之條件:

1. 年滿十八歲
2. 您持有美國綠卡並且連續在美國居住五年. (若是您為美國公民之配偶,您只需要持有綠卡並連續居住三年就可以提出歸化公民申請)
3. 您在美國的實際居住天數必須超過三十個月. (若是您為美國公民之配偶,您在美國的實際居住天數必須超過十八個月)
3. 有良好品格(沒有犯罪或是被逮捕過)
4. 具有聽說讀寫的基本英文能力. (若是您年滿五十五歲,並且持有綠卡十五年; 或是您年滿五十歲,並持有綠卡二十年您可以申請免考英文.)
5. 通過美國歷史以及政府組織之考試
6. 願意宣誓效忠美國.



若是您想要申請歸化美國公民,但是有下列情形,請您先諮詢移民律師有關於您的申請案件.

1. 您曾經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六個月.
2. 您曾經被驅逐出境.
3. 您沒有依法規定申報所得稅.
4. 您沒有負擔小孩的撫養費用.
5. 若是您為男性,在18歲到26歲時沒有在Selective Service註冊.
6. 您目前是在刑事案件的保釋期間.
7. 您當初申請綠卡的時候是以詐欺或欺騙的行為來取得綠卡.
8. 您曾經犯過罪.
9. 您曾經為了獲取的政府福利而有詐欺行為.
10. 您曾經幫助其他人非法進入美國.
11. 您曾經宣稱您自己為美國公民.
12. 您曾經被起訴有家庭暴力或是虐待小孩之行為.
13. 您曾經非法在美國進行投票.
14. 您曾經靠賭博為生.
15. 您曾經當過妓女.
16. 您曾經慣性酗酒,吸毒.



劉佩妏律師為台灣及美國紐約州註冊律師,專門辦理各式簽證、親屬移民、職業移民、以及入籍申請。律師認真負責且親自面談辦案。事務所位於20955 Pathfinder Road, Suite 200, Diamond Bar, CA 91765. 連絡電話: (909)843-6581。請參觀我們的網站www.peiwenlaw.com或是預約免費面談之服務.
 

 

劉佩妏移民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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