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符合“傑出人才”要件 ?


傑 出外國人才,指的是"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運動等,表現優異享譽國際或國內,並具備該領域認可出具相關文件的人才." 要成為這類移民,您必須是該領域中極少數的頂尖人才.舉例來說,如果您獲得過國際公認大獎像是諾貝爾獎,您就符合EB-1資格.如果您能夠以文件證明您獲 得的獎項相當於諾貝爾獎同等級,也可以符合這類資格.由於或取此類獎項的人才非常稀少,因此EB-1主要資格為符合下列10種條件中至少三種.如果也不符 合下列標準,則申請人得出具"其他同等證明".

   1.由於其傑出成就獲得得過低於國際公認大獎的其他全國性或國際性獎勵;
2.為必須具有傑出成就方能加入的協會或是組織會員;
3.其專業成就為專門著作、行業出版物或重要媒體記載或報導;
4.曾經或現在仍然作為其行業評判或評選的評判員或評委委員;
5.在有關領域取得過原創性成就;
6.發表過專業著作或者在行業出版物或主要媒體上撰寫專業文章;
7.其作品參加過藝術展出;
8.身為某著名機構之領導人或重要人物;
9.身處高薪階層;
10.如果是表演藝術家,其表演的銷售有極好的商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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