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可申請?

    1. 美國公民

    2. 合法永久居民(綠卡持有人)


  1. 美國公民的以下親屬(近親親屬)可立刻獲取移民簽證

    1. 配偶

    2. 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3. 父母


優先親屬(Preference Relatives ,每年有一定數量配額)

  1. 第一優先類(F1): 美國公民滿21歲的未婚子女

  2. 第二優先類(F2A and F2B)
    F2A: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
    F2B: 美國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3. 第三優先類(F3): 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4. 第四優先類(F4): 滿21歲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或半血緣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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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iwen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