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 K-3 簽證?

美國公民的(海外已婚)配偶, 以及配偶的子女, 可用(K-3 與 K-4)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並在美國等候移民程序. 孩子在領到K-4 簽證以前, 其父母應該先有 K-3 簽證或是K-3的身分.

  1. K-3 簽證的取得程序?

    1. 公民要向移民局為配偶提出移民申请(I-130),在收到批准書(I-797)后,公民再向移民局提出K-3申请批准書乃是通知你他們已經收到你的提交申請.

    2. 接著你要為你的配偶與孩子提出美國公民未婚夫妻簽證申請書(form I-129F) .並把I-129F, 相關所需文件與I-797 收據通知寄到移民局.

    3. 在移民局批准I-129F後, 他們會將它寄到國家簽證中心 (NVC). NVC 會呈交到婚姻發生地的大使館或領事館. 如果你們在美國結婚, NVC會把申請書交到你配偶所屬國籍的簽證發出地 .

  1. 持 K-3 簽證的子女是否享有衍生身分?

K-4 申請人享有因父母而取得的衍生身分,不需再個別申請I-129F. 然而,當初的提交人必須在I-129F中列出所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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